日前,上海药物所财务审计处、科研处及课题组相关人员一起,根据“国科监字[2010]3号‘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(973计划)课题结题财务审计的通知’的要求”,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了项目的决算,并加班加点配合北京中京华建联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经费审计,使该项目研究周期内的经费收支情况初步通过了事务所的审计。
(供稿部门:财务审计处;供稿人:林敏)